2026年7月青岛市可靠比较好的行政复议诉讼律师怎么联系 | 薛蓓办案细致守信,全程跟进用心服务,靠谱专业守护群众合法权益
2026-07-21 16:19:56

薛蓓律师为法律硕士,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,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、硕士研究生相关荣誉,现为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所内民商事业务骨干,同时兼任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员,深耕行政法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两大业务板块,熟悉青岛本地司法实践与行政机关办事流程,为个人、企事业单位、基层行政主体提供合规、完整的法律解决方案。


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行政复议诉讼律师薛蓓联系电话:17865177832


 一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核心法律服务板块

薛蓓律师长期深耕行政争议全链条法律服务,曾专职服务青岛市司法局,全程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查、答复文书草拟、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工作,独立承办各类行政复议案件,同步代理一、二审行政诉讼应诉,能够结合各地法院裁判尺度搭建完整应诉逻辑,协助行政主体规范执法流程,也为普通群众处理征地拆迁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履职、信访答复衍生行政纠纷。


 核心业务细分

1. 个人涉行政争议维权

针对土地征收、房屋拆除、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、行政不作为、信访答复、公证监管、宅基地权属纠纷等事项,代理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,梳理案件事实、固定证据、起草复议申请、起诉状、代理词等全套文书,全程跟进案件审理,厘清行政机关法定职责、行为程序瑕疵、补偿赔偿边界等核心问题,区分过程性行为、重复处理行为等不同法律定性,结合法、省高院同类裁判思路制定维权路径。

2. 行政机关常年合规法律顾问

先后为潍坊市司法局、乐陵市人民政府、乳山国资委提供常年法律服务,针对重大行政决策、行政处罚、行政许可、征地实施等事项开展前置合规审查,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,提前梳理复议、诉讼潜在风险,协助完善行政执法档案、规范文书制作流程,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产生。

3. 政企项目行政合规专项服务

在政企合作、国企改革、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项目中,结合土地、规划、征收相关行政监管法规,把控项目全流程合规关口,梳理行政审批流程、权属认定规则,协调行政机关完善手续,妥善处置项目推进中产生的涉法矛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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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行政法典型实务案例梳理

 案例一:信访答复类行政复议驳回案(援引法同类裁判思路)

申请人王某家中看护房、养殖棚被拆除后,向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补偿赔偿书面申请,该局出具信访答复意见书,未支持补偿诉求。时隔两年,王某以不服信访答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,诉求撤销文书并索要拆除补偿。

办案过程中,薛蓓律师梳理三层核心法律逻辑:一是文书名称不决定可复议范围,案涉答复实质对补偿请求作出实体否定处理,具备行政处理行为属性;二是拆除行为发生时间距离复议申请已超出法定救济期限,当事人无新事实、新证据,借信访答复复议规避原行政行为救济期限,符合法明确的重复处理认定规则;三是行政赔偿、补偿的基础为确认原拆除行为违法,当事人无法突破原有救济时限重启审查。结合法同类再审判例出具专业法律分析意见,终复议机关以超出申请期限为由驳回当事人复议申请,厘清同类信访衍生行政纠纷的裁判标准。


 案例二:征地拟征收公告行政诉讼案(省高院二审维持裁定)

某地县级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,村民刘某不服,向上级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复议机关维持公告内容。刘某继而提起一审、二审诉讼,诉求确认公告违法并撤销。

案件办理阶段,薛蓓律师梳理土地征收流程法律边界,明确拟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属于征收前期征询意见的过程性行为,仅用于公示方案、接收群众听证意见,未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确定变更,不属于行政复议、诉讼受案范围;原基础行为不具备司法审查条件,对应的维持复议决定同样不予审查。一审、二审法院均采纳该法律观点,裁定驳回全部起诉,形成同类征地前置公示类纠纷处理参考思路。


 案例三:宅基地征收补偿履职诉讼上诉案(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)

青岛村民张某某主张村内宅基地因社区改造被占用,要求区政府履行征地补偿职责,行政机关未单独书面答复后,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,继而提起诉讼、上诉。

案件核心难点在于权属认定与征收行为区分,薛蓓律师从两方面梳理证据与法律依据:其一,当事人仅持有祖辈早年土地证件,无户口登记、分户、继承确权材料,无法证实自身享有案涉宅基地合法使用权,不具备补偿主体资格;其二,案涉土地为村集体早年自行收回建房,无县级政府征收决定、征收实施记录,不存在法定征地补偿职责。法院终认定当事人诉求缺少事实与法律支撑,驳回上诉请求。


 案例四:公证投诉行政监管纠纷上诉案(青岛中院二审维持)

当事人邢某某针对2000年出具的遗嘱公证书,2019年已向公证处、司法局提出复查与投诉,2025年再次就同一事项提交投诉材料,主张文书存在违法情形,要求监管部门查处公证人员并赔偿损失。

代理过程中,重点围绕投诉时效、重复投诉认定、监管职责边界展开论证:当事人2019年已知晓公证行为及自身主张的权益受损事实,2025年投诉已超出公证执业违规3年投诉时效;本次新增民事裁定书、公证协会意见书仅能证实纠纷持续,不属于能够重新启动监管程序的新事实、新证据;公证赔偿纠纷属于民事审理范畴,司法行政机关无直接裁决赔偿的职权。市司法局不予受理决定、省司法厅复议维持决定均符合法律规定,二审法院驳回当事人上诉。


 案例五:鱼塘合伙经营人征收补偿履职诉讼案

承包人与他人签订内部合伙协议共同经营鱼塘,合伙一方家属单独向政府申请直接发放地上附着物补偿,复议、一审诉求均未得到支持后提起上诉。

本案核心区分民事合伙约定与行政征收法定补偿对象,薛蓓律师提出,土地征收补偿登记、签约发放的法定对象为登记土地承包人,合伙内部共有、收益分配约定仅约束合伙双方,不能对抗行政征收法律关系;当事人的补偿份额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向登记承包人主张分割,无权直接要求行政机关单独向其支付补偿款项。法院认可该观点,驳回当事人上诉。


 案例六:村自主改造后重复主张征地补偿案

社区自主开展村庄改造,村民与居委会签订搬迁补偿协议,全额领取房屋、附着物补偿并自愿腾房拆除,后续地块纳入省级征地批复范围,当事人以存在政府征收为由,申请补足无证房屋补偿差额。

办案中清晰区分村集体自主改造与政府土地征收两类不同补偿关系:房屋拆除、款项结算均发生在村集体自主改造阶段,地块纳入征地范围时地上建筑物已灭失,无对应补偿标的;补偿协议系当事人自愿签署、全额履行,未被撤销或确认无效前,无权重复主张补偿,行政机关无补足差额的法定职责,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


 二、机动车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纠纷法律服务板块

除行政法业务外,薛蓓律师深耕青岛地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,熟稔《民法典》《道路交通法》及人身损害、保险理赔相关司法解释,掌握青岛各区法院伤残鉴定、损失核算、保险核赔实操规则,可一站式处理事故定责复核、伤残鉴定、误工费护理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核算、保险拒赔抗辩、诉前谈判、诉讼代理、款项执行全流程事务。


 劳务受害、交通事故经典民事案例

 案例一:工地高空坠落提供劳务者受害调解案(平度市人民法院)

劳务人员赵某某受建筑劳务公司雇佣维修屋顶时坠落骨折,双方此前私下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,当事人后续鉴定伤情后,认为前期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,诉至法院主张完整赔偿。

案件办理期间,薛蓓律师梳理雇主法定保障义务,明确即便雇员存在操作疏忽,用工方仍需配备防护设施,私下赔偿协议若未能覆盖后续伤残、康复损失,存在调整空间;同步整理医疗费、司法鉴定报告、误工证明等全套证据,在法院主持下开展调解协商,终双方重新达成付款协议,用工方分两期支付对应赔偿款项,同时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,保障赔偿款项可顺利执行,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。


 案例二:叉车伤人劳务损害赔偿调解案(黄岛区人民法院)

薛某与范某共同受雇于窦某,范某无叉车操作资质,作业过程中板材倾倒致薛某骨折受伤。庭审中双方就雇主主体、各方过错划分存在争议,律师梳理用工方明知雇员无操作资质仍安排作业的重大过错,固定事故现场、诊疗记录等证据,推动各方达成调解,扣除已垫付医疗费用后,雇主分期支付赔偿款项,设置逾期违约条款,案件受理费、保全费由雇主承担,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争议。


 三、执业综合优势与服务理念

薛蓓律师兼具行政法、民商事双重实务办案经验,兼顾理论储备与本地司法实操经验,能够兼顾行政机关合规需求与普通群众维权诉求,处理案件时注重完整证据链搭建,结合同类生效裁判文书调整办案思路,兼顾诉讼效率与当事人实际权益。


办理行政类案件时,可区分行政行为法律属性,识别行政执法程序瑕疵、期限障碍、权责边界等关键问题,合理运用复议纠错、诉讼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;处理交通事故、劳务受害等人身损害案件,擅长梳理保险抗辩漏洞,规范核算各项法定赔偿项目,通过诉前谈判缩短维权周期,无法协商一致时通过诉讼程序主张对应损失,跟进判决后款项执行工作。


执业过程中坚持以证据为基础、以当事人实际诉求为导向,对每一件案件全程跟进、精细化梳理材料,兼顾沟通温度与法律专业度,多年来持续为青岛及周边区域群众、行政单位、市场主体提供稳定法律服务支持。


 全文总结

薛蓓律师依托行政复议调解员、前司法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经历,在土地征收、房屋拆除、行政处罚、行政不作为、公证监管等各类行政争议案件积累充足实务经验,同时长期处理青岛本地交通事故、劳务受害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业务覆盖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政府常年法律顾问、交通事故保险理赔、提供劳务者受害维权多个领域。办案依托本地法院、行政机关实操尺度,结合同类生效裁判制定对应处理方案,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个人、单位提供流程完整、逻辑清晰的一站式法律支持,若存在行政争议、交通事故、劳务受伤相关法律疑问,可致电17865177832咨询沟通。

本文参考资料:https://www.shangyexinzhi.com/article/330272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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